盗墓,我有一本乌候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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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墓,我有一本乌候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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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载中 签约作品 悬疑
196.34万字 7次阅读 1累计人气值
主角: 曹阳
作者:凹凸曼专打小仙女 更新至:第112章 血咒的本质 更新时间:2025-07-07 23:12:05
更新时间:2025-07-07 23: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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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品介绍
  • 作品目录 (388章节)

简介

【低玄+无系统+多女主+综墓】 我叫曹阳,是一个穿越客。 我重生在一个盗墓玩古的世家。 开局认了鬼当干爹,干娘。 后来,因为一本古书,走上了这条路。 在四九城潘家园,我是一眼定真假的‘神眼曹’,天一楼老板。 在塔克拉玛干大沙漠,我是刀劈巨蝎的‘秋裤刀神’。 在云南虫谷,我是手撕道魔妖尸的曹阿蛮。 在昆仑冰川……

第1章 臭花子,俏寡妇,贪心客

【废话不多,直接开车。

请诸位看官有序存放大脑,领取纸巾……】

……书接正文。

1963年,金秋十月中,四九城烟袋儿胡同,曹家院里,今年快76岁的曹老爷子,正在给三岁的小孙子曹阳讲着故事。

被迫……听故事的小曹阳表示很无奈。

曹阳老觉着,他这个便宜爷爷是个怪老头,怪在哪里呢?

有两点为证。

一,试问,谁家老爷子经常给小孙子讲的故事都是盗墓啊,军阀啊,粽子啊,还有家族黑暗史之类的。

动不动就血刺啦呼,神鬼山精,惊悚灵异的……

要知道,曹阳可才三岁啊!

俗话说,三岁看老,曹大有倒觉得他这个小孙子很有天赋,是个承继祖业的料。

这就是第二怪,在这个人人都追求思想进步的年代,曹大有想的是,如何让小孙子重振父辈基业。

老是灌输一些神神叨叨的东西。

殊不知,三岁曹阳的身体里装着一个来自未来世界的灵魂。

生在红旗下,长在春风里的他,曾一度认为,鬼怪,粽子之类的那都是无稽之谈,哪怕是现在,他听的也是昏昏欲睡。

一个饱受世界著名恐怖片洗礼的重口味片爱好者。

活着的时候身上就一个闪光点,胆大口味重,每次看到那些血刺啦呼的镜头,他都会很兴奋。

曾一度到了拿这种片下饭地步的重症患者,心理上……可能多少有些不正常……

听这种故事,实在是无聊。

不过看老爷子煞有其事的样子,曹阳还是选择了暂时性的相信。

无他,只因古董……

老爷子说,他父亲就是玩古董的,还留了传家宝。

这玩过古董的都知道,自古以来,这一行里,稀奇古怪的怪事最多,鬼怪故事中的常客。

爱看小说的都了解。

书生+狐狸精……就是跨种族爱情的典范。

古董+盗墓的……这就等于是‘头顶一颗弹,天下我最富。’的代表,曹阳仿佛看到了别墅,豪车,游艇,美女,大洋马……海岛在向他招手。

未来的社会,是有钱人的天下。

古董,有搞头啊!

重活一世,曹阳发誓,这辈子打死也不当社畜了……

他决定,换个活法。

恰好,家里的老爷子,有这方面的经验,还有传家宝,这不正好嘛!

就是这老头子,一旦怪起来,有点忒吓人了,嘴上根本没个把门的。

比如,经常给曹阳灌输曹家的荣耀黑历史中,老说他们家是曹操的后人,盗墓界公认的祖师爷,发丘中郎将,摸金校尉的创始人。

太爷爷曾是民国大军阀,经常拿着炸药,去借军费之类的光荣事迹。

老爷子一说起来,这就停不下来了……

曹家从曹老太爷开始玩古董,到曹阳这辈,会遇上三件怪事。

这第一件怪事,还要从曹老太爷和一个花子说起。

民国十三年(1924年)夏,三伏天,第二次直奉战争结束,军阀曹三爷获释后前往开封的路上,在一个小镇客栈刚刚住下。

在一楼大堂吃饭时,独自一人就着酸梅汤正喝着小酒,客栈里忽然走进来了一个穿着打扮怪异的花子,引起了曹三爷的注意。

此人,有三怪,引人注目。

一,三伏天身着一身破旧的大皮袄,一条黑巾遮面,围的严严实实的,头戴一顶破烂瓜皮帽。

二,身形枯瘦,显的皮袄子很大,额头没有头发,脑后垂着一条打了结的大辫子,是个满人,这大清都灭了多少年了,民国总统都换了好几岔,怎么还有人留着大辫子呢!

三,这人一进门,隔着数米远,曹三爷都能闻到他身上的汗馊味,以及一股熟悉的腥臭味。

这种臭,就像是臭鸡蛋和老陈醋和成的浆水,然后阉了一条陈年老咸鱼……

这味道,啧啧,熏的老板娘,当场就破防了:“臭死个人咧……哪里来的臭花子,快滚出去,熏跑了额滴客人,额叫人锤死你个狗日滴呢!”

来自关中的老板娘,是个寡妇,三十七八岁,丰腴多汁,掐一把能捏出水来。

她一人身兼多职,首先是老板娘,然后是厨子,小二,偶尔客串一把陪客的,卖卖肉馒头之类的,经营着这家小店,在这民国乱世,一个女人独自生存,很不容易。

正值三伏天,哪有人裹着一身旧皮袄子出门的,这怪异的打扮,引起了曹三爷的好奇。

俗话说,事出反常必有妖。

曹三爷端着酒杯假装喝酒,注意力却放在了这怪人身上,老板娘一手捂着口鼻,一手拿起抹布,挥舞着抹布上前驱赶花子。

花子冷冷的看着老板娘,挨了好几抹布,不动声色地从怀里掏出一块黑不溜秋的红黑黄绿四色相间的圆形器物,扔了过去,随即沙哑的声音响起。

“要一间上房,好酒好菜尽管招呼,再烧桶热水,爷爷要洗澡。”

老板娘手忙脚乱的接住器物,拿在手里仔细翻看,这是块圆形佩饰,像是块古玉,器形圆润,雕花简朴大气,颜色古旧,表面密布黄褐色的斑点,还带着花子身上浓浓的腥臭味,跟刚从粪坑里掏出来的似的,又丑又臭,老板娘还以为花子拿着一件假货消遣她呢,嫌弃的扔在地上,甩了甩手,开口挖苦。

“你个黑了心的臭花子,你是成心来消遣额滴是吧,拿着从粪坑里掏出来的烂怂玩意充地主老财,真以为自已是倒儿爷啊,还一间上房,额呸,你住的起吗你,滚滚滚,再不滚,额喊人捶死你个烂怂。”

说完,接着挥舞手中抹布驱赶花子,花子后退几步,左脚刚出了门槛站定,目光一冷,瞪着老板娘,右脚轻抬,像是要给老板娘一脚。

就在此时,曹三爷起身开口:“老板,来者是客,开店做生意的,哪还有赶客的道理。”

说着,起身捡起地上的玉佩,打眼一看,眼中讶色一闪而逝,抬眼直视花子片刻,上前拱手道:“恕在下眼拙,不知这位好汉,烧的是哪门的香,拜的又是何处的山头啊?”

“哼,你倒是有点见识的,在下孤家寡人一个,吃的是土里的饭,拜的土地爷爷,大丈夫行不更名坐不改姓,姓刘名三眼。”

土里的饭,拜的土地爷爷?

这家伙是个盗墓贼没错了,还是个野生的,也就无门无派的野路子,下墓前才会拜土地爷,祈求平安顺利。

这可不多见呢!

曹三爷心里好一阵疑惑,心道,也没听说道上有这么一号人物啊!

刘三眼?

曹三爷虽心中疑惑但在面上,还是客客气气的报了自已的名号:“在下曹锟,早些年是贩布的,大家都叫我曹三,兄弟,你我名中都带一个三字,倒是缘分呢!”

“老板娘,这位兄弟的店钱我管了,还不快去烧水,伺候我兄弟洗漱。”

老板娘闻言,扑棱着水灵灵的大眼睛,郁闷的捂着鼻子扭胯离开,跑去后堂烧水。

很快,刘三眼在楼上去洗漱,老板娘添了几回水,每回都是干呕着出来的。

污黑腥臭的黑汤,换了一茬又一茬。

老板娘熏吐了三四回。

曹三爷望着老板娘拎出来的黑水桶,每桶都要仔细闻闻,丝毫不嫌弃。

“爷,你不嫌臭啊?”这怪异的举动,看的老板娘目瞪口呆。

曹三爷故作高深的笑了:“妇道人家,你懂个屁,这不是臭,而是财香。”

“财香?呕……可拉倒吧,这花子比掉粪坑里的人还臭,碰见他,额算是倒了八辈子血霉了。”老板娘干呕几下,提着污水桶出去倒水,大堂里,曹三爷来回踱步,目光时不时看看楼上,兴奋的直搓手。

他曹锟何许人也。

从一织席贩履之徒,苟活于这民国乱世,半生飘零,半生戎马,半生算计,这辈子,当过小贩,干过大头兵,当过将军,政客,军阀,总统,一生经历,用‘丰富’来形容都有些不够。

如今虽然落魄了,成了一介草民,但一生见识可还在呢!

早些年在淮军的时候,没少拿着炸药包去炸墓倒斗,刘三眼身上的臭味,以及拿出来的那块玉佩,他用鼻子一闻,打眼一瞧,便断定这是从墓里带出来的东西。

真宗的尸臭,正儿八经的明器。

玉佩上恶心的花色,正是尸沁。

只不过,让曹三爷想不通的是,这刘三眼到底是何方神圣,身上的尸水,都快成垢痂了,瞧那一桶桶黑水,寻常人闻一闻都受不了,这人像是在尸水中滚了几个来回似的。

这可不是一般人能干的出来的。

普通的墓里,也没这种程度的尸水,这花子下的,八成是个大墓,而且是大凶之墓。

但凡大墓,必有重宝,其中凶险莫测,稍不小心,就会着了道。

怪不得要在大夏天穿袄子呢!

曹三爷敢断定,此人已被尸气浸透了肺腑,命不久矣,活不过七天。

这送上门来的买卖,岂有不接之理。

真愁晚年没饭辙呢!

刘三眼就送上门来了,好人呢!

老板娘忙活到天擦黑,刘三眼终于洗干净了,裹着一身新袄子,去了围巾,干瘦没有一点儿血色的脸,青白青白的,像是一张死人脸,颧骨高突,眼窝深陷发青,额头上一根头发没有,生了好几个恶疮,渗着恶心的脓水。

看的曹三爷啧啧称奇,这人也是个有本事的,一般人到了这种地步,都说是动弹了,爬在炕上翻身都困难。

可这主儿,活蹦乱跳的。

啧啧,还真是个奇人。

曹三爷感叹一声,热情招呼刘三眼就坐入席,酒过三巡,菜过五味。

二人天南海北,政局时事,乱聊一通之后,曹三爷大概摸到了刘三眼的底子。

一句话评价。

这人,就是个走了狗屎运的生瓜蛋子,不知深浅的愣头青。

得了不知那家的盗墓手艺,学了些皮毛,又不知深浅的开了大墓。

落得如今这般下场。

有吃这碗饭的运,却没有吃这碗的命。

席间,刘三眼灌了一肚子酒,额头止不住的开始冒冷汗,他已经吃不下多少东西了,桌上的菜,没动多少,神色时而痛苦,时而狰狞,多活一秒钟,都是受罪。

曹三爷见他都这么痛苦了,还一副风轻云淡的做派,不由心生敬意。

“三眼兄,你我同为天涯沦落人,相逢此处,也是缘分,你可还有未了结的心愿,曹某可以帮你一把,也不枉你我相识一场了。”

令曹三爷没想到的是,正因为他这一句话,改变了曹家人三代人的命运。

“咳咳……要说愿望也有……我刘三眼落得今天这下场,只怪这贼老天,给了我发财的运,却不给我享福的命,三爷,兄弟我孤苦伶仃,死后连个摔盆的人都没有,三爷若是看得起兄弟,劳三爷受累,等我死后,收敛一下我的尸身,让我入土为安,我刘三眼必定厚报。”

曹三爷面露难色,欲言又止。

他虽不是专业盗墓的,可这行的禁忌,也多少听说过一些。

这中了尸毒的土夫子,最忌土葬。

埋进去,不出三年,必成粽子。

“兄弟,你这……犯忌讳啊!”

刘三眼端起酒杯猛灌了口酒,讥笑道:“忌讳……呵呵,兄弟干的就是赌命的行当,况且,带我入门的这本古书上也说了,开山掘土升棺,百无禁忌者生,畏手畏脚者死。”

“我刘三眼从一个种地的,就因为这本书,走到了今天,吃过粽子精魄,玩过最女蚤的女人,喝过最烈的酒,下过最凶的斗,活的精彩,玩的痛快,临死也当干脆,这辈子也值了。”

“三爷,兄弟是个留不住财的穷人,全身上下也就剩下一尊玉观音和这本古书看的过去,待我头七过后,你便拿去,以后要是记起兄弟了,就到我坟上添把土,烧点纸钱,记不起了,也不打紧,权当是没见过我刘某人。”

刘三眼的话落地,听的曹三爷直嘬牙花子,怪不得这家伙中了尸毒,都能活蹦乱跳的,原来是吃过粽子精魄的主。

‘精魄’也叫‘尸魄’,有些粽子体内有,有些没有,是粽子一身的精华。

这东西可不多见,有些土夫子穷其一生也难见其真面目。

曹三爷只听说过,也没见过。

能生出精魄的粽子,那可是大凶中的大凶啊,最次也是旱魃级别的。

这让曹三爷对刘三眼口中的那本古书,越发好奇了。

什么古书?能把一个种地的庄稼汉,变成一个墓里横着走的主。

思付片刻……

曹三爷咬了咬牙,一口答应了下来。

“不就是收尸吗,我曹锟答应了。”

“好,三爷痛快,来,兄弟敬你一个。”刘三眼一拍桌子,举起酒杯和曹三爷碰杯。

二人在大堂喝了个尽兴。

醉成了一摊泥。

被老板娘,送回各自房间。

然后……

第二天,曹三爷酒醒之后,躺在床上努力回忆着断片的记忆,令他奇怪的是,关于刘三眼的记忆,似乎变得很模糊。

只记得有这么个人,至于聊了什么,一点都想不起来了。

曹三爷惊出一身冷汗,脑袋又清醒了几分,掀开被子下床,想去找老板娘确认一番,可谁知,刚一掀被角,出现在床边的两样东西,瞬间让曹三爷惊恐。

一本黑皮古书。

一尊鎏金玉观音。

静静的躺在床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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